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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F10979581/202605-00004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内容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 2026-05-09
发布机构: 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称: 安徽启磁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磁悬浮高速电机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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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启磁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磁悬浮高速电机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来源: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6-05-09 10:46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安徽启磁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磁悬浮高速电机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部门:淮北市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电  话:0561-3090317

地  址:淮北市杜集区政府对面区信访接待中心三楼

项目名称:年产5000套磁悬浮高速电机系统生产项目(一期)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单位:安徽启磁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淮北杜集经济开发区电商产业园4号标准化厂房

建设内容:购置高精度数控车床、数控立式车床、车削中心、加工中心、时效炉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本次仅针对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000套磁悬浮高速电机系统。本项目已经安徽淮北杜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备案(杜经开备〔2025〕8号),项目代码:2503-340602-04-01-888099。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本项目机加工过程使用切削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机床自带封闭罩+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无组织废气:本项目通过提高设备的密封性能,严格控制系统的负压指标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

(3)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减少移动源大气污染。

2、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清洗废水与地面保洁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共同经厂区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湖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入龙河。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淮北市龙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交叉因子从严执行。

3、噪声

本项目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减振基座,消声、隔声等措施,加强厂区和厂界周围绿化,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静电除油设备收集废油、废活性炭、隔油池废油泥、废清洗剂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收集至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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