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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F10979581/202512-00003 信息分类: 行政许可
内容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 2025-12-22
发布机构: 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称: 关于《安徽盛磁磁业有限公司年产两万吨磁性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号: 词:

关于《安徽盛磁磁业有限公司年产两万吨磁性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5-12-22 08:5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杜环行〔2025〕29号

关于《安徽盛磁磁业有限公司年产两万吨磁性

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盛磁磁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年产两万吨磁性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本项目为新建,位于淮北市杜集区段园镇大庄村风井,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3亩,总建筑面积约9428平方米,建设1栋厂房及1栋办公楼,厂房设置捏合区、生产区、原料区、成品区。购置捏合机、破碎机、挤出机等设备,配备出片机、挤出机、分条机、收卷机等设备,建设2条压延线,18条挤出线,主要进行压片、分切、充磁、挤出、收卷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两万吨磁性新材料的产能。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只针对磁性材料相关工艺,PVC挤出生产线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项目已经杜集区发展改革委备案(杜发改备〔2025〕49号),项目代码:2507-340602-04-01-726153。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环保投资13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8%。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淮北市杜集区段园镇总体规划。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规定,你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安徽西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三、本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我局在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按报告表中位置、内容、规模、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可行。

四、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制定严格的施工环境保护方案。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规范各类施工设施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工地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置。施工期场地颗粒物执行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限值。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本项目配料、捏合、破碎工艺产生的粉尘采用车间局部封闭+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限值。

(2)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无组织废气通过提高设备的密封性能,严格控制系统的负压指标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3)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减少移动源大气污染。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水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段园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两姜河。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段园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污水处理厂接管协议限值要求。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本项目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减振基座,消声、隔声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5、固体废物做到分质、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及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环氧大豆油桶由厂家定期回收;废包装袋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强化厂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表》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做好生化粪池、环氧大豆油辅料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7、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环境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8、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

9、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烟(粉)尘2.1吨/年,全厂废气排放总量应当符合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及淮北市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10、采纳《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五、建设单位须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竣工日期、调试的起止日期及验收报告,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你公司应当在项目建成后,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且须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放污染物。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请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淮北市段园镇政府做好本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管工作。

2025年8月28日

抄: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淮北市段园镇政府。

淮杜环行〔2025〕29号关于安徽盛磁年产两万吨磁性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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