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 本级政策解读 > 负责人解读
号: F10979581/202505-00012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内容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 2025-05-21
发布机构: 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称: 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广峰就《杜集区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进行解读
号: 词:

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广峰就《杜集区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进行解读

来源: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5-05-21 11:1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问:杜集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分工是怎样落实的?

答:建立“区抓总协调推动,镇(街道)为主体,村(居)落实,部门做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地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构建区包镇(街道)、镇(街道)包村(社区)等层层包保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和分工协作,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个人。

问:秸秆禁烧保证金制度具体是如何运作的?

答: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在5月23日前向区财政专户分别缴纳年度禁烧风险保证金,缴纳工作由区禁烧办、区财政局监督实施,逾期未缴纳到位的。对完成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的镇(街道)、开发区,全额返还禁烧保证金并给予40万元环保工作经费(依据各单位环保工作开展情况发放)。

问:各部门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分别承担什么职责?

答: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督查巡查;财政部门保障和监管资金;公安部门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指导秸秆粉碎还田和监管农机;宣传部门进行政策宣传和舆论监督;城市管理部门禁止焚烧生活垃圾等;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水务部门禁止河道等区域焚烧;交通运输部门禁止公路打谷晒场;气象部门发布天气预警;供电部门检查维护农村电网及相关输电线路。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问:杜集区在秸秆禁烧宣传工作上采用了哪些多样化的形式?

答:在镇(街)、村(社区)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还可能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宣讲,全方位提升群众对秸秆禁烧的知晓率和认同感。

问:普通群众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参与到杜集区秸秆禁烧工作中?

答:群众一方面可以积极响应宣传,主动做到不焚烧秸秆,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另一方面,若发现焚烧秸秆行为,可通过拨打相关部门举报电话、在政务平台留言等方式,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协助监督秸秆禁烧工作。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