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匠圣复合材料(淮北)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匠圣碳纤维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部门:淮北市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电话:0561-3090317
地址:淮北市杜集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三楼
项目名称:多合一增程混动变速器(REHT)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安徽泰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淮北市杜集区段园镇汽车零部件产业园5号厂房
环评编制单位:安徽西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淮北市杜集区段园镇汽车零部件产业园5号厂房,项目用地面积60亩,总建筑面积为22263.95平方米,厂房面积17144.42平方米,办公楼2364.4平方米,食堂,机修车间等2755.13平方米。本项目分期建设,一期二期租赁汽车零部件产业园5号厂房,建设多合一增程混动变速器生产线,设置成品库、零件仓储区、原辅料库、办公室、食堂等;三期建设内容待定,另选建设地点,与本次环评无关。配套建设绿化、供配电、给排水等公用工程,主要生产多合一增程混动变速器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20万套多合一增程混动变速器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以及防治措施:
1、废气
包括涂胶废气、清洗废气、食堂油烟。
涂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清洗废气经管道收集+二级活性炭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经烟囱引至屋顶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 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 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收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淮北市段园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淮北市段园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解放河,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减振基座,经厂区建筑的隔声、距离的衰减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
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包括不合格零件、废包装材料、餐厨垃圾及废油脂等。不合格零件统一收集后返原厂家处理;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至废品收购站;餐厨垃圾及废油脂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润滑脂、废包装桶、废胶管、清洗剂废液、废滤芯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