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淮北市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消除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对大气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好2024年全区秸秆禁烧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
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禁烧工作水平。
三、主要目标
确保全区全年“零火点”。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起草初稿:区生态环境分局依据《淮北市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牵头起草了《杜集区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5月16日向 向各镇(街道)、开发区,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经信局等55余家单位征求了意见,其中:无意见的52家,有意见的3家,采纳2家,不采纳1家。
印发时间:2024年5月20日,以杜集区禁烧领导小组名义(淮杜禁〔2024〕2号)印发。
五、主要内容
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包保巡查不变,确保责任到点到人。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解决工作难题。 加强督查巡查。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6个督导巡查,开展督导巡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加强应急执法。根据秸秆禁烧工作实际,制定秸秆禁烧工作应急预案,建立突发火情应急机制,在各村组建应急小分队、设置监控点、派出流动哨等 实施禁烧保证金制度。
完善部门联动联巡工作制度,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和现场核查制度,对发生火情的地区,要第一时间将现场情况和核查情况,向区禁烧办和区大气办报备。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成效明显地予以表扬,对发生全区“第一把火”或焚烧引发严重污染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下一步工作
区禁烧办将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工作成效明显地予以表扬,对发生全区“第一把火”或焚烧引发严重污染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政策咨询部门: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咨询人:李强,杜集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咨询方式:0561-309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