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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F10979581/202405-00008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内容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 2024-05-21
发布机构: 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称: 【其他解读】杜集区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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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解读】杜集区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21 15:34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淮北市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消除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对大气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好2024年全区秸秆禁烧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

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禁烧工作水平。

三、主要目标

确保全区全年“零火点”。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起草初稿:区生态环境分局依据《淮北市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牵头起草了《杜集区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5月16日向 向各镇(街道)、开发区,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经信局等55余家单位征求了意见,其中:无意见的52家,有意见的3家,采纳2家,不采纳1家。

印发时间:2024年5月20日,以杜集区禁烧领导小组名义(20242)印发。

五、主要内容

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包保巡查不变,确保责任到点到人。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解决工作难题。 加强督查巡查。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6个督导巡查,开展督导巡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加强应急执法。根据秸秆禁烧工作实际,制定秸秆禁烧工作应急预案,建立突发火情应急机制,在各村组建应急小分队、设置监控点、派出流动哨等 实施禁烧保证金制度。

完善部门联动联巡工作制度,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和现场核查制度,对发生火情的地区,要第一时间将现场情况和核查情况,向区禁烧办和区大气办报备。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成效明显地予以表扬,对发生全区“第一把火”或焚烧引发严重污染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下一步工作

区禁烧办将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工作成效明显地予以表扬,对发生全区“第一把火”或焚烧引发严重污染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政策咨询部门: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咨询人:李强,杜集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咨询方式:0561-309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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