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杜环行〔2024〕7号
关于淮北市杜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淮北市杜集区龙岱河高岳闸及其配套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淮北市杜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你单位提交的《淮北市杜集区龙岱河高岳闸及其配套工程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承诺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淮北市杜集区龙岱河高岳闸及其配套工程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高岳街道高岳闸原址上游约360m处,项目建设内容为高岳闸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管理房及附属建筑物),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本项目已经淮北市杜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批复(杜发改许可〔2023〕158号),备案代码:2311-340602-04-01-111247。总投资2375.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6万元,占总投资的0.47%。
二、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皖环发〔2020〕7 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 号)精神,你单位提交的《淮北市杜集区龙岱河高岳闸及其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承诺书》符合自愿申请及实施环评告知承诺的行业及项目类别清单要求。
三、该项目以“告知承诺制”方式进行审批,我局不对你单位《报告表》具体内容做实质审查,不承担法律法规中关于环评审批行政部门审查环评的相关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你单位和安徽应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承担。
四、我局将公开《报告表》和相关承诺书,请你单位严格履行承诺。对弄虚作假或不落实承诺内容的,依法撤销许可决定,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将失信单位纳入相关诚信体系。
五、你单位应严格落实项目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符合国家、地方规定要求。按规定要求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六、你单位须切实履行全过程的信息公开机制,应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
七、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和高岳街道环保站负责对本项目建设期的日常环境监管和承诺履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及时、主动报告项目建设、污染防治和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2024年2月22日
抄: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岳街道环保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