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杜环行〔2023〕25号
关于安徽伟程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
塑料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伟程塑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年产300万平方米塑料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淮北市杜集区段园工业集中区,租赁安徽欧柏诺实业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购置混料机、挤出机、牵引机、覆膜机、切割机、破碎机等设备,建设8条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建设年产300万平方米塑料板项目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经杜集区发改委备案(杜发改备〔2023〕7号),备案代码:2302-340602-04-01-200348。项目总投资5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5%。项目选址符合段园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
二、本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我局在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按报告表中位置、内容、规模、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可行。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水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喷淋塔废水经混凝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段园镇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段园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解放河。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投料、混料、破碎及磨粉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安装集气罩并加装围挡措施,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加热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氯化氢、挥发性有机废气和少量恶臭气体以及覆膜工序和上光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碱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进行处理,达标处理后的废气通过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本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制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标准。
同时,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须满足淮北市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颗粒物:0.326吨/年,VOCS:0.111吨/年)。
3、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项目区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4、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废弃物的环境管理。本项目收尘灰和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品和边角料经破碎、磨粉后回用于生产线;喷淋沉渣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处置;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强化厂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表》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做好危废暂存间、胶水、树脂等原料存放区、应急事故池等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6、加强日常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工作,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及危害程度。
7、采纳《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四、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应当在项目建成后,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且须取得排污许可后方可排放污染物。项目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请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段园镇环保站负责本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管工作。
2023年8月15日
抄: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段园镇环保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