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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F10979581/202209-00002 信息分类: 行政许可
内容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 2022-09-06
发布机构: 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生成日期: 2022-09-06
称: 关于安徽柯维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7万套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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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柯维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7万套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2-09-06 15:54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杜环行〔2022〕25号

 

 

关于安徽柯维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7万套

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柯维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年产7万套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段园镇311国道南侧,租赁淮北鑫开源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的现有厂房,占地面积约2150平方米,新建建设年产7万套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建设机加工车间、电泳、喷塑、烘干车间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7万套机械零部件加工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经杜集区发改委备案(杜发改备〔2022〕91号),备案代码:2205-340602-04-01-980634,总投资18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2万元,占总投资的0.65%。选址符合目前杜集区段园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

二、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我局在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该项目的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按报告表中规模、位置、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可行。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内经常洒水抑尘,减少施工过程及物料运输引起的扬尘;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置。

2、原则同意《报告表》提出的污水处理方案。实行雨污分流,强化节水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新建1座厂区污水处理站(规模15m3/d),污水处理工艺为:“隔油+混凝+沉淀+气浮+板框式过滤”的方法”)处理。本项目清洗废水、水洗废水、脱脂废水、喷淋塔置换废水、纯水制备浓盐水、电泳清洗废水和保洁废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后,再经板框式过滤,过滤后的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水质的要求回用于洗涤,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切割、焊接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抛丸工序废气经自带收集系统+布袋除尘器过滤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喷塑固化烘干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引入水喷淋塔(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其中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和喷塑烘干废气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 〔2019〕56号)规定的限值要求;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过滤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厂区内VOCs(污染因子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同时,项目污染物排放须满足淮北市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烟(粉)尘:0.011吨/年,氮氧化物:0.002吨/年,VOCs:0.019吨/年)。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震垫、隔声等措施进行治理,加强厂区和厂界周围绿化,确保项目区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5、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废弃物的环境管理。焊渣、废焊条、布袋收集粉尘、废包装袋、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铁屑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抹布、废手套、定期清捞水渣、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机械油、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由企业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20m2),储存周期不超过半年,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分类处置,防止污染环境;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执行防雨淋、防渗漏和防扬尘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6、强化厂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表》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做好电泳、喷塑、烘干生产车间,化学品仓库、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化粪池、危废暂存间、污水管线等区域的重点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

7、加强日常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应急指挥机构,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及危害程度。建设1座200m3事故应急池。

8、优化设备选型及工艺设计,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项目应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环发〔2021〕28号)文件要求,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9、采纳《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其它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与管理要求。

四、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应当在项目建成后,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且须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放污染物。项目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请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段园镇环保站负责该项目日常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2022年9月6日

 

 

 

 

 

 

 

 

 

 

 

抄: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段园镇环保站。

淮杜环行〔2022〕25号安徽柯伟泰项目批复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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