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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088108/202401-00019 信息分类: 卫生监督
内容分类: 卫生、体育,人口、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布日期: 2024-01-24
发布机构: 杜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4-01-24
称: 【全市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工作情况和全市卫生计生案件查处情况】卫生监督前四季度季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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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工作情况和全市卫生计生案件查处情况】卫生监督前四季度季度工作总结

来源:杜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1-24 17:0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3年以来,在市卫健委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科按照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国家双随机检查工作为重点,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为抓手,以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和提升执法能力为主线,抓牢职业健康工作不松懈,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融合,有力促进了全市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安全秩序。现将2023年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卫生监督工作

(一)执法规范化水平实现新提升

1、国家“双随机”抽查工作高质量完成。2023年全市任务单位538家,监督完成536家,任务完成516家,行政处罚32起,罚款金额39700元。监督完成率99.63%,任务完成率95.91%,完结率100%。责令整改467家,责令整改率87.13%。任务完成率、行政处罚案件数均超出2022年全年,尤其是责令整改数与去年同比提升128.92%、行政处罚数同比提升68.42%。通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监督执法水平得到提升。

2、行政处罚案件质量稳中有升。2023年度全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稽查结果通报中,省所对全省随机进行案件抽取并评查,全省案卷平均分值87.11分,我市案卷平均分值88.5分,案件位居全省第7名。近年来,我委通过加强内部案例讨论、内部案件互评、强化培训、加强质控等有效手段,将精、细、严、实作风落实到执法办案各环节、全过程,案件质量稳中有升。

3、强化法治建设促发展。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做到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一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3年分别向市卫健委和市发改委信用办上报45条行政处罚结果公示。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启用移动执法终端、全过程执法记录设备, 配备执法记录仪36台,全年累计使用执法记录仪达336次,累计上传执法记录仪视频数为234次,保证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提升了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三是严格落实法治审核制度,针对执法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时召开案审会分析,同时提请市卫健委对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为基层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目前已召开7期案审会议,提请市卫健委进行法治审核19件。      

4、宣传引导力再上新台阶。今年以来累计外宣投稿162篇,被采用152篇。一是向各级网站投稿119篇,被采用109篇。市卫健委采用40篇(超额完成宣传任务报送量);安徽省卫生监督协会采用55篇;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所采用3篇;淮北市政府网站采用11篇。二是累计被各级各类媒体报道43篇(次)。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1篇;《健康报》报道5篇(9月15日头版报道);淮北市《政府简报》报道1篇;《淮北日报》报道28篇;淮北市电视台《直播淮北》栏目报道7次。市电视台“法治时空”栏目就全市卫生监督领域1起典型案例进行专题报道1次。外宣工作与去年同比提升74.71%。

5、强化培训促提升。举办了4期共计270人次的卫生监督执法能力线下培训,参加了1期组织的全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线上视频培训,举办了放射卫生(710人)、食品标准备案(110人)、职业卫生(420人)等3期行政管理相对人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了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水平。

(二)重拳出击,全面履行监督执法职责。

2023年以来,全市行政处罚结案115件,到账罚没金额141.42万元。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良执业记分共973次,其中对医疗机构记分691次,对医务人员记分282次。

1、医疗卫生监督方面

一是开展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三合理”专项行动。依据市卫健委“三合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坚决纠治医疗服务过程中检查、用药、治疗等方面不合理、不规范问题,防止损害患者利益和腐败行为发生。其中在6月选派两名执法人员参与省级检查组,对淮北市7家三级医院“三合理”情况开展检查。8月对市卫健委医政科移送的一起涉嫌不合理用药的案件线索进行立案查处。

二是开展民营医院医疗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按照省所部署,我委共计检查民营医院28家,查出医疗安全隐患22条,主要为医院未建立健全患者安全管理相关组织架构,机构无手术分级授权文件,无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记录等方面。查出消防安全隐患15条,主要为医院房屋建筑物未经建筑设计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规投入使用等问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均现场提出改进意见,责令整改,并对部分医疗机构予以不良执业记分。

三是开展非公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工作专项检查。根据省、市卫健委部署,对全市9家二级以上非公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主要问题是:1、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开展质量不高,没有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自查工作;2、个别患者门诊病历书写不规范,存在缺陷。针对查出的问题共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4份,立案查处1起。

四是开展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服务技术应用管理专项评估工作。根据省、市卫健委部署,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65家,其中开展“三伏贴”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32家。重点检查“三伏贴”处方是否由资质的中医医师拟定,开展“三伏贴”的医疗机构是否到所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等。主要存在问题的有:1、未开展效果评估总结并按规定报所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2、部分医疗机构“三伏贴”人员的门诊病历书写不规范。对查出的问题已责令医疗机构进行整改。

五是开展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等14部门《关于印发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卫函〔2023〕214号)的要求,共检查医疗机构10家,未发现违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采供精、采供卵和代孕相关服务的行为,出生医学证明开具规范,B超室张贴有“禁止非医学需要性别鉴定”的公示。

六是继续开展打击非法医疗活动。针对非法行医的复杂性反复性,2023年继续开展打击非法医疗活动。目前共查处无证行医案件4件,均进行立案处罚。

七是开展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完成放射诊疗单位的校验、审核工作81件。对辖区内放射诊疗单位开展巡查督查两次,检查61家,下发监督意见书14份,行政处罚2件,对发现的其他问题已责令限期整改。

2、传染病卫生防控方面

一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单位51家,其中疾控机构5家,市管医疗机构12家,其他医疗机构34家。检查发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能学习、落实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新要求,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报告工作。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新冠病毒感染的新要求掌握不全,未及时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自查工作,监督人员已要求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按时整改。

二是开展预防接种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预防接种单位18户次,其中疾控机构2户次,其它预防接种单位16户次。检查重点围绕疫苗的购进、储存、分发、供应、使用情况,接种场所布局流程、人员资质情况,预防接种规范、登记、信息公示等情况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进行反馈,并责令立即改正。

三是医疗废物监管工作。自2021年启动医废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以来,采用医废物联网管理系统,将医院的医废管理全面自动化、智能化。通过信息化、物联网等技术手段,为每一袋医疗废物提供唯一“身份标识”,实现从产生、收集、转运、贮存到处置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将不同级别、不同规模的医疗机构纳入管理,在线实时监测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置情况,对超时、超量点及时预警。截至目前,我市已有35家医疗机构上线运行该智慧监管平台,其余医疗机构正在建设之中。

四是开展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执法工作。对妇女经期卫生用品、抗(抑)菌剂、消毒剂等三项内容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妇女经期用品的商店18家,超市15家,专卖店2家;对销售抗 (抑) 菌剂产品的商超、药店等实体店共计57家,母婴店4家、个体诊所2家;消毒剂生产企业共计8家。重点检查是否销售违规添加禁用物质,并进行抽样检测;检查上市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其备案情况; 检查消毒剂产品的生产过程记录、原料进出货记录、产品批次检验报告等内容。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11份要求整改,对抗抑菌制剂共抽检4个产品,经检验3个产品合格、1个不合格,对不合格的产品我委已向该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江西卫生监督机构发函要求查处。

五是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常态化工作。共检查学校30余家,主要检查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和落实情况、晨午检制度和记录、学校教室和校内环境的消毒和记录、防控物资储备等。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并对整改问题全部开展“回头看”。

3、公共卫生监督方面

一是完成全市大型活动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人大、政协“两会”、食品博览会、全国交通运输智慧执法大会等活动期间,重点对市伯瑞特酒店、口子国际酒店及矿业集团会议中心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内外环境消毒情况、顾客用品用具卫生状况、集中通风系统卫生安全以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到位。中、高考期间,重点检查了市第一中学、实验高中、海宫学校、十二中等考点周边宾馆、酒店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持有情况、公共用品消毒及一客一换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立即给予现场反馈和指导,明确要求相关场所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卫生管理,落实各项卫生措施。

二是开展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督查工作。制定督查方案,现场检查卫生许可、卫生达标、从业人员管理、公共物品洗涤消毒放置、集中通风系统日常管理等情况。共督查三区一县48家单位,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我委制作了34份督查反馈清单并附现场照片,提交创卫指挥部办公室。

三是开展住所场所“你点我查”专项活动。录入三区共60家较大规模住宿场所,根据群众点击率情况,选择点击率较高的15家住宿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开展检测。此次专项检查共开展宣传活动3次,新闻信息报道3次,抽样检测15家住宿场所结果均为合格,其中1家未按规定进行卫生检测已立案处罚。

四是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1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35家,下达监督意见书2份,经跟进监督已完成整改。全年共采集市政集中式供水49份,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检查二次供水设施14个,随机抽查其中10个水质并经第三方机构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抽查3家水质处理器经营单位、2家城市商场和1个乡镇综合市场,共抽查产品5个,均有标签对应的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抽查现售现售水2个经营单位,抽检水样2份,经第三方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检查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5家,经检验均符合要求。监督检查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设施30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56条,向相关部门反馈问题56条;每季度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设施的水质情况进行水质检测,累计检测水样245份,合格率约77.14%,系统掌握和分析了饮用水卫生安全现状,保障农村地区用水安全。

五是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在安徽省食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网络备案平台共计收到14家单位注册申请,按照安徽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的规定,审核合格14家。收到各类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申请132件,种类主要集中在酒类、方便食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以及其他食品等8类,经公示后合格备案90件,公示不合格不予备案42件。

4、职业卫生监督方面

一是优化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数据。清理申报系统中辖区内关停企业2家,督促新建企业申报6家。辖区用人单位共452家,煤矿5家。非煤矿山5家,建材33家,化工22家,其他用人单位387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3家,职业健康体检机构6家。

二是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辖区内尘毒危害严重的企业共有25家,目前已监督检查25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份。同时对7家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用人单位和5家未落实“三同时”的新建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

三是开展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执法工作。截至目前,共计对50家用人单位开展了检查,涉及煤矿、化工、建材、机械制造、火力发电等重点行业。针对企业存在薄弱环节,进行点对点一对一的重点指导。共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22份,行政处罚案件4件,共处罚5万元。被处罚对象为职业健康体检机构3家,用人单位1家。

(三)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试点工作

我市选择濉溪县、相山区为试点县区,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市传染病院、濉溪县医院、濉溪县中医院、皖北康复医院、相山区人民医院、朝阳医院、渠沟镇卫生院、濉溪镇卫生院等11家医疗机构为试点医院,专职疾控监督员由各级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产生,通过带领专职疾控监督员入驻的形式,在每家试点医院召开见面会。目前共派驻专职监督员8名,医疗机构产生兼职监督员20名。

为了推动工作落地见效,我市紧紧围绕不断推动深化医防融合的要求,根据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突出系统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着力在疾控监督员的设置、职责、遴选、培训、考核、评优评先、激励保障、结果应用和信息化应用等机制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职业卫生工作

淮北市现有涉及危害因素的企业620家,纳入监管的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率100%。截止2023年12月,全市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培训率达到95%,接触放射源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100%。

(一)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国家、省卫生健康委部署要求,淮北市卫健委高度重视,制定了《淮北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淮卫秘﹝2022﹞115号),结合我市治理范围要求,对辖区四千余家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分析,对治理企业基础台账的进行补充完善,核实确定辖区内的120家企业作为专项治理企业,目前共完成治理95家,治理完成率80%。深入开展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认真梳理完善纳入治理企业基础台账,将前期治理工作中未达标的或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作为重点,并深入相关企业一线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二)“健康企业”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全国爱卫办等7部门《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19〕3号)和《安徽省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全市健康企业建设,我市印发了《淮北市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健全工作领导机制,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卫健委主任刘文远任组长。从市人民医院、市职业病防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调专家成立技术专家组,为此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结合省、市文件要求,经过申报、县级审核、市级认定、公示等程序,淮北通鸣矿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验收评分达标,获得市级“健康企业”称号。

结合“健康企业建设”工作,全市各用人单位积极加强健康管理,改善劳动环境,开展丰富多样的教育培训、技能知识竞赛等活动,培育发掘了一批“职业健康达人”,有效提高了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今年以来,我市共评选出县级“健康达人”80人,市级“健康达人”59人。

(三)强化职业健康培训。

加强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职业病危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淮北市卫健委积极组织市级职业病防治项目监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共400余人参加安徽省卫健委举办的项目工作培训会,根据每年省级培训内容和要求举办全市职业病防治项目培训班,对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及有关医疗机构有关业务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敦促各职业危害相关企业组织职业卫生工作人员、接害岗位工作人员接受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提升整体职业健康素养水平。

(四)职业病防治项目落实情况

一是实施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对接触28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4万余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监测,主要为接触煤尘(煤矽尘)、矽尘、水泥尘、铅、噪声等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二是实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对110家重点职业危害行业企业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三是实施对医疗机构医用防护监测项目。对40家医疗机构医用放射防护监测。四是开展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调查,共涉及劳动者394人。五是非医疗放射检测项目,10家用人单位共持有射线装置27台,共持有放射源共80枚,共有放射工作人员99人。

(五)尘肺病康复站建设工作

开展人员培训。遵照共建共享的原则,每个康复站至少配备1名全科医师、1名康复理疗医师、1名全科护士。人员培训采取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培训、短期进修学习和相关技能自主培训的办法,所有技术人员经过尘肺病防治知识等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现已有十余名名医师参加省级培训1次,各康复站再组织全科人员外出短期学习1次,自主岗前培训2次,包括制度、职责、工作流程、操作安全、设备维护、道德规范、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培训。

2023年康复站(点)辖区内常住6个月以上且适合康复的尘肺病患者有 829 人,2023年至少参加一次康复患者 829  人;累计康复服务 4226  人次,患者满意率 98 %。

(六)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工作

指导单位组织劳动者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共培训劳动者82000余人,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68000余份,在社区、厂区明显位置悬挂横幅、标语500条,张贴发放宣传画900张。通过本次宣传周的活动,有力促进了企业和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的重视程度,但综合分析我市职业卫生防治情况,职业卫生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以宣传周为契机,继续加大对职业病危害企业的宣传引导,扩大职业病防治的宣传范围,进一步树立企业的职业卫生责任意识,以逐步提高我市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逐渐改善职业工人劳动条件,切实保护好劳动者健康权益。

三、存在问题

(一)企业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企业的法定职责不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较差,项目审批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在新落地项目的信息沟通不畅,不能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手续,未能很好的做到源头管控职业病的发生。二是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部分乡镇、园区不能很好的督促辖区内的企业的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企业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防护设备的维护、检修和保养不到位,有的喷雾除尘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不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规范。三是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严重缺失,对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中发现的尘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治理不力。四是相关部门不能督促企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

(二)监督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人员配备薄弱。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不足,镇专职职业卫生协管员配备不到位;个别镇、园区对职业病危害企业的底数和基本情况仍然不清。二是管辖方式需转变。职业卫生的管理方式由“条块结合”转变为“属地管理”,有的大型企业对属地的日常管理、协管巡查不适应。三是监督执法力度不够。职业卫生的监管对象主要是企业,处罚的数额很大。有的企业是招商引资的企业,有的企业是利税大户,有的是安置就业大户,对这样的企业处罚起来受到的干扰较大,降低了企业的违法成本,损害的是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三)打击非法行医特别是非法医疗美容存在取证困难问题。非法行医存在流动性大、隐蔽性强、通过微信支付交易等新特点,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调查取证权限有限、检查手段单一,各部门联动未形成常态化,增加了执法人员的办案难度。

四、下一步计划

(一)继续做好职业健康重点任务落实。市卫生健康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省市卫健委业务指导,积极指导帮扶企业工作,优化工作模式,推进专项治理、分类差异化执法、职业病监测和技术服务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

(二)继续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持续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及人员投入,构建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网络。市疾控中心通过完善采样、检测及理化检验人员配备、学习和仪器操作技能培训,更新仪器设备,做好规范维护,提高技术支撑能力。

(三)继续深化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巩固尘肺病防治攻坚成果,强化重点领域监控治理,确保重点领域重点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实效,并鼓励其开展“健康企业”建设。

(四)继续督促企业严格防治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摸清我县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等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及行业、岗位、接触人群分布等基础信息。会同发改、经信等部门建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过程和结果的监管,督促建设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五)继续抓好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加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健康濉溪公众号等新闻媒体提高企业、职工及社会对职业病预防工作认知和关注,营造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的良好氛围。

(六)继续推进医疗卫生健康执法工作。继续开展以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整治医疗美容乱象为重点的医疗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做好大案要案查处。

(七)全力推进国家双随机工作任务。将按照国家双随机工作要求,按时完成2024年国家双随机的监督任务,力争双随机工作完成率、责令整改率、立案率继续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

(八)坚持问题导向,加快完善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体制机制。围绕传染病防治“三大体系”建设,提升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等综合能力,加快补齐工作短板和防控漏洞,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战”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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