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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088108/202201-00174 信息分类: 公开制度
内容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日期: 2022-01-29
发布机构: 杜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2-01-29
称: 杜集区卫健委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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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卫健委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

来源:杜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1-29 16:0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第一条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镇、办卫健办,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在制度层面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动态调整工作常态化。

第四条  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具体内容为: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3)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第三方同意公开、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6)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发现原有公开事项清单以及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需要依据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进行修改调整的,以及公开标准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修改调整的,应及时进行修改调整。

第六条  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按照《杜集区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处理。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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