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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088108/202109-00001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内容分类: 卫生、体育,人口、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布日期: 2024-01-20
发布机构: 杜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4-01-20
称: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标准
号: 词: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标准

来源:杜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1-20 09:2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与标准: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5.标准:独生子或两女:960元/人/年;独生女:12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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