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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088108/202006-00010 信息分类: 公开制度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日期: 2020-06-10
发布机构: 杜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0-06-10
称: 杜集区卫生健康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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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卫生健康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来源:杜集区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0-06-10 18:1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第一条 为规范杜集区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的发布管理,确保我委网站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安徽省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三条 我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保密预先审核制度,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一般由科室负责人进行保密审查后发布;属重大政务事项的,难以确定是否涉密的可以由科室填写《淮北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提交分管领导审批是否可以公开,决定公开的,科室需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

第四条  政府信息审核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并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 委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最终审核工作,委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的审核。下列信息未经批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扩大公开范围,更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

(一)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二)机关内部研究讨论或者进行审议的工作信息;

(三)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信息;

(四)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可能对执法活动引起不良影响的信息;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第六条  政府信息审核人员(科室审核人、办公室审核人)从以下四个方面对政务信息进行审核:

(一)语言表述、统计数据是否准确;

(二)对外发布范围是否适宜;

(三)是否涉密;

(四)有无敏感信息,是否会引起社会不安定因素等。

第七条  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经保密审查通过后,由承办科室将文件所对应的电子文档送委办公室在淮北卫生健康委网站或者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公布。各科室、事业单位还应定期对上网政府信息进行清理,对已取消的政策和已失效的政府信息应及时通知委办公室进行更新,确保网上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清理工作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

第八条  对审核不严、公开内容失真、造成负面影响以及出现泄密等问题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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