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国燃控科技[2013]21号)文件和安徽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皖人口发[2012]18)文件要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专项资金按“当年全额预拨、次年考核结算、差额多退少补”原则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