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杜集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及重点民生领域 > 公共文化体育 > 保障政策
号: 003088087/202005-00001 信息分类: 保障政策
内容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日期: 2020-05-12
发布机构: 杜集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0-05-12
称: 关于加快推进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方案
号: 词:

关于加快推进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方案

来源:区文旅体局 发布时间:2020-05-12 11:06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75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淮办发〔2017〕2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不断提升我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培育文明乡风,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向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现有建设成果为基础,以资源整合、共建共享为原则,因地制宜推进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促进我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的作用,增强农村群众文化自信。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底,全区55个行政村(社区)高标准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标准统一、服务规范、各具特色、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成为我区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不断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阶段。4月1日—4月8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对所辖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进行调研摸排,查找自身存在问题,于4月9日前报送自查报告和摸底台账。

(二)整改阶段。4月9日—4月30日,各镇(街道)、开发区所辖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根据标准化建设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验收阶段。5月1日—6月1日,由区文旅体局对各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整改成果进行验收。

四、标准化建设要求

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达到“八个有”标准。“八个有”标准即有广场、有活动室、有宣传栏、有图书、有文体器材、有数字文化服务、有文艺团队、有特色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队伍建设

1.各村(社区)设置不少于1名专(兼)职人员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

2.各村(社区)要建立腰鼓队和广场舞队2支队伍。

3.建立1支文体志愿服务队伍。

(二)硬件建设

1.文化活动广场。需设置宣传栏及健身器材,用于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和体育健身活动。并悬挂文化活动广场管理制度、器材维护制度等制度。

2.文体活动室。应配备开展文化活动所需的设施设备,具备开展文艺排演、培训等功能。并悬挂文体活动室管理制度、文体活动室管理员职责等制度。

3.农家书屋。应配备可供借阅的图书不少于1000种,1500册,报纸期刊不少于10种;音像制品不少于100张(种),8个以上阅览坐席。悬挂农家书屋标识牌,要有开放时间牌,注明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图书管理员职责、农家书屋卫生保洁制度、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4.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行政村应配备有2台及以上电脑,社区应配备有4台及以上电脑,用于网上阅览。配备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图书借阅制度、图书阅览室管理员职责,悬挂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电子阅览室室管理员职责。

5.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室。为广大群众提供信息浏览、资源查询、网上学习、计算机知识培训等服务。并悬挂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室管理制度、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室管理人员职责。

6.多功能活动室。多功能室应配备多媒体、音响、话筒、课桌椅等设备,具备开展文化讲座与培训等功能。并悬挂多功能室管理制度、多功能室管理人员职责。

注:农家书屋、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室可资源共享,并建有借阅记录和阅览记录(图书借阅人、借阅图书名称、借阅时间;上网阅览人、阅览时间以及借阅需求登记簿)。

(三)软件建设

1.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每年要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在醒目位置悬挂“××(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牌匾,标注开放时间、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

3.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280天,每周开放时间累计不少于48小时。

(四)活动开展

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每年至少开展12次文体活动、6次培训活动和至少开展1次特色活动,活动要有方案、有图文记录、有宣传信息。另每村每年至少报送6条活动宣传信息,由各镇(街道)文化站及时报送至杜集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工作举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已纳入杜集区人民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要高度重视,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强化工作举措,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进行反馈,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大投入,建立保障机制。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完善工作措施,将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纳入文化惠民工程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举措来抓,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为依托,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推动农村文化繁荣兴盛,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

(三)规范管理,加强督查考核。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已经纳入区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考核重要内容,也是杜集区“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推振兴”的重要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规范管理,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能。

(四)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依托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因地制宜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加强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文化自信,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切实提高群众幸福感,获得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020年4月10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