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00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3月26日至4月25日,我局将起草的《淮北市城市更新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