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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087842/202309-00029 信息分类: 住宅物业管理攻坚行动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日期: 2023-09-18
发布机构: 杜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称: 【普法课堂】民法典-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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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民法典-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6)

来源:杜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局)  发布时间:2023-09-18 08:0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条文要义

本条是对车库和车位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规定。

车库、车位只有在业主的需求解决之后,才可以向外出售或者出租。这是从实际情况出发规定的内容,有利于纠纷的解决和预防。何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司法实践经验是,建设单位按照配置比例将车位、车库,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分给业主的,应当认定其符合“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规定;反之,超出配置比例处分给业主的,就是没有首先满足业主需要。至于没有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应当如何处理,受到损害的业主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超出配置比例处分给业主车库、车位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以保障业主能够按照配置比例得到车库和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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