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棚户区改造相关补助资金将根据中央、省下达的补助资金适时、及时进行分配。
一、下达各县区2019年中央财政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1608万元,专项资金可统筹用于纳入国家计划的近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具体分配金额计划如下:
相山区1000万元;杜集区256万元;烈山区256万元;濉溪县96万元。
二、下达濉溪县、相山区2019年棚户区改造省级补助资金156万元,具体分配金额计划如下:
濉溪县9万元;相山区1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