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活动,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
(二)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终止的;
(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淮北市超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淮北市天汇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淮北聚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安徽骁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应当依法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手续,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天(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杜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61-3090359。
杜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