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后还能缴纳2025年度居民医保费吗?缴费后的待遇享受期是如何规定的呢?
答:能!考虑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实际,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时间延长到2025年2月底,凡是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前缴费的居民,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即待遇保障周期为参保缴费的次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由于国家及我省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的建立实施,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2025年3月1日起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属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虽然仍可通过参保缴费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但需要经过3个月的等待期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鉴于2025年3月1日起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将有待遇等待期的政策,希望全市广大居民利用春节返乡的时间,于2月28日前积极参加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获取一年的健康保障。
如何缴纳居民医保费?
答:线上参保缴费操作指南:“淮北医保”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淮北→参保缴费专区。去年已在淮北参保缴费人员,请直接选择“城乡居民(税务系统)缴费”或“城乡居民(个人共济账户)缴费”完成缴费;去年未在淮北参保缴费人员,请先选择“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完成参保登记后再通过两种缴费途径中的一种完成缴费。
如何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缴费?
答:登录“淮北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安徽e保”的“参保缴费”功能区选择“城乡居民(个人共济账户)缴费”。具体介绍如下:
1.在业务办理“其他业务”选择“个人账户共济家庭成员绑定”。
2.绑定被代缴人员信息后,在“参保缴费”中选择“城乡居民(个人共济账户)缴费”。
请根据您的需要选择缴费年度,避免交错年份影响待遇享受。
异地工作/灵活就业人员该如何缴费?
答: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主选择,不需要在工作地(居住地)和户籍地重复缴费。
主要有两种选择: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在就业地(居住地)或户籍地参加职工医保,职工医疗保险累计缴满一定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一年一缴纳医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