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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088095/202110-00034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内容分类: 民政、就业、医疗、社会保障、扶贫 发布日期: 2021-10-09
发布机构: 杜集区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1-10-09
称: 杜集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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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要求

来源:杜集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10-09 15:1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有三种情况。

一是距领取年龄(60周岁)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最高缴费可达40年。例如:45岁参保缴费不少于15年可享受待遇;20岁参保最低缴费应大于15年、最高缴费可达40年。

二是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期限不超过15年,但补缴年度不享受缴费补贴。例如:59岁参保可缴费1年享受待遇,也可在缴费1年的基础上另一次性补缴14年(累计缴费15年)享受待遇。

三是已满60周岁,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办理参保手续时个人不用缴费,审批后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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