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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088095/202109-00025 信息分类: 公开制度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日期: 2021-09-18
发布机构: 杜集区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1-09-18
称: 杜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考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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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考评制度

来源:杜集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09-18 11:4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第一条  为切实推进局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效能建设,结合我局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评议制度是指领导小组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负责对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第三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民主、追求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内容:

1、主动公开情况;

2、依申请公开情况;

3、服务承诺兑现情况;

4、对群众投诉的处理情况。

第五条 政府信息公开实行量化考核。具体包括:信息公开内容符合规定,要求具体;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符合时限要求;信息公开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落实;投诉处理得当,群众评价满意。

第六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实行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方式,考核于年底或下年初进行。

第七条 考核的基本程序:

1、制定考核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局政务公开办公室部署;

2、办公室提前15天向被考核对象发出考核通知;

3、被考核对象接到考核通知后,按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书面材料;

4、领导小组进行现场考核。在考核基础上,研究提出初步考核等次,经集体审定后,通知考核对象。

第八条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科室,给予表彰;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予以奖励;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科室,给予通报批评。

  本制度于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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