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财〔2024〕4号
关于2024年度杜集区部门预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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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杜集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4年杜集区预算,按照《预算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你部门(单位)2024年预算批复如下:
一、组织收入计划。应缴预算收入 万元,其中: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万元,罚没收入 万元,专项收入 万元,其他应缴预算收入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万元;财政专户资金收入 万元;其他收入 万元。
二、综合支出预算。总支出 万元,其中:一般预算安排支出 万元(含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 万元,罚没收入支出 万元,专项收入支出 万元,其他应缴预算收入支出 万元),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万元,财政专户资金安排支出 万元,其他资金安排支出 万元,上年结余安排支出 万元。
三、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数额执行,不得随意调整预算,不得截留、挪用、改变项目或资金用途。对预算执行中因政策变化确需调整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报财政部门批准。对批复后项目支出预算,不得安排用于本级机关的工作经费或业务费等。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不得随意调整采购项目。
四、科学安排支出计划,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区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结合单位年度工作,科学合理地安排支出计划,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五、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预算法》和有关文件规定,于2024年2月2日之前将本部门预算批复至所属单位。
杜集区财政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