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区按照中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上级直达资金下达情况,积极开展直达资金接收、分配、支付、监督等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二、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我区收到上级直达资金共27432.34万元,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1499.34万元,一般转移性支付4846万元,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11087万元。按照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完成直达资金指标接收、分配、下达等相关工作。目前,直达资金已支出25448.56万元,支出进度92.8%。
三、下一步措施
加强学习培训,畅通资金使用流程。建立专项联络员制度,为直达资金信息上传下达畅通渠道,联络员及时学习直达资金文件精神及要求,规范资金使用范围,提高业务技能操作,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直达资金准确有效支出提供业务准备。
强化部门合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直达资金使用部门沟通交流,确保在系统收到指标时及时形成分配方案,及时将指标进行登记、分配到业务部门,通过联络员制度,及时将指标信息、支付信息和惠企利民补助发放信息导入监控系统。
加强日常监管,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时把握资金使用进展,督促加快项目进度,合理规划项目实施方案,避免资金沉淀;例行查看直达资金预警情况,坚持查改结合,即查即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