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财〔2022〕6号
关于做好2022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主体
各预算部门负责本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的公开,并保证预算公开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同时做好公开后的解释说明工作。
二、公开内容
(一)部门预算
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都要公开本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包括预算编制文字说明和部门预算相关表格,涵盖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和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财政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等,并对数据增减变化及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算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同时,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
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都要随部门预算一并公开,并对“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进行说明;财政部门应公开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
“三公”经费预算按总额和分项数额公开。
三、公开形式及时间
各部门应当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网设置预算公开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政府预算公开时限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20日内;部门预算公开时限为本级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后20日内。本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应当统一时间,集中向社会公开。
四、公开格式
(一)预算报表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共11张,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支出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项目支出表等。
“三公”经费公开主要是“三公”经费预算表,各部门公开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应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全部预算单位的汇总数。
各部门应当妥善处理预算公开中的涉密信息,按规定做好保密审查,属于国家秘密的不得公开;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区分处理,将不涉密的内容依法公开。
(二)文字说明
各部门应当在公开上述表格的同时,对预算情况进行说明,以便于社会公众理解预算信息。政府预算公开文字说明主要包括: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收入情况、支出情况等;部门预算公开文字说明主要包括:部门职能、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部门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较上年增减变化及原因,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国有资产占有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等事项。名词解释主要对专项性较强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文字说明主要包括:“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较上年增减变动及具体原因等。
需要说明的是: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公开职责分工
各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协作配合,扎实做好预算公开工作。
区财政局要加强对部门公开业务指导,协调和督促各部门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同时按时公开本级政府预算;各预算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整理部门预算公开数据,撰写文字说明,履行保密审查程序,于1月25日前统一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六、公开舆情回应
各部门对于政府、部门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后可能出现的舆情反应,应当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密切关注舆情发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于涉及部门的共性问题,有关部门要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妥善回应。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