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我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方式方法,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全力打造“阳光财政”。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推进,年末有总结。
2022年按预算法要求公开市本级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财政资金等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扩大、细化了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增强了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