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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08801X/202103-00009 信息分类: 机构简介
内容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发布日期: 2024-05-20
发布机构: 杜集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称: 杜集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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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能简介

来源:杜集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5-20 16:2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杜集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19〕9号)和《中共杜集区委 杜集区人民政府关于杜集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淮杜发〔2019〕4号)就杜集区财政局“三定”规定调整事项提出如下方案:

一、杜集区财政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和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拟订财政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拟订我区经济发展政策,推进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区与镇(街道)分配政策。

(二)负责建立并完善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内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预决算公开;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

(三)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区本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指导镇(街道)财政工作。

(四)负责拟订我区财政国库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资金拨付和使用的监管,管理财政资金账户,负责总预算会计核算、国库现金管理和地方政府债券的还本付息;建立健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及相关评价体系;指导行政、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六)负责拟订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接受相关投诉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

(七)负责参与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评审,建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涉农资金、扶贫资金和其他各项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

(八)负责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宏观金融形势和全市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行业发展的建议,协调推动地方金融改革发展;负责辖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管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承担地方金融监管有关考核评估、监督问责等具体工作;负责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等工作,配合推进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发展,协调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和重组、兼并、再融资工作;承担驻区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行业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全区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参与投资、劳动工资、科教、住房、土地、医疗、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改革。

(十)负责拟订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和区政府授权监管的区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并参与相关改革;负责拟订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

(十一)负责按照区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区属国有企业,制定、修改或参与制定、修改区属企业章程;监督和评价区属企业财务;对区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实施考核并确定薪酬;审核区属企业预决算并收缴国有资本收益;核准区属企业工资总额(年金方案);审核国有资本(股本)变动、产权转让(含无偿划转)、资产处置;核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和备案;负责区属企业改制重组方案制定与审核;审核区属企业战略规划和投资计划;任免或建议任免区属企业负责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风险预警机制及举债融资机制。

(十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编制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财政票据。

(十四)负责牵头全区民生工程工作,组织拟订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组织民生工程资金监督检查和工作情况考核,承担区实施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乡镇财政管理与指导,制定管理制度与办法。

(十六)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杜集区财政局内设下列机构

(一)杜集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1.负责执行综合财政支出预算。根据《会计法》、《预算法》和有关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办理部门和单位资金拨付、资金结算、会计核算。

2.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根据财政局下达的预算单位用款指标,审核、录入并向代理银行及人民银行淮北分行发送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汇总清算通知单,及时清算财政零余额账户。

3.、管理和使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有关账户,包括财政零余额账户、特设工资专户等;负责办理财政零余额账户的开设、变更和撤销等事宜;管理和使用实体账户,保证资金安全。

4.负责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提供有关会计信息,协助做好统管单位预决算;定期与财政局、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对账。

5.集中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及会计核算使用的各种凭证和票据, 负责单位财务报帐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配合区财政局执行政府采购办法。

单位负责人:李东

办公地址:淮北市杜集区开渠广场西侧

办公电话:0561-3090108

办公时间: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235037

邮    箱:djqcz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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