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包括公开部门、涉密部门等在内的区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047.03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86.38万元,下降7.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72万元,公务接待费44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费594.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61.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3.72万元,比上年增加3.72万元,原因是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次。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31.28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相关规定及淮北市关于因公出国(境)相关制度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448.6万元, 2018年度各部门、单位国内接待共4646批次,54092人次,与上年减少177.61万元,下降28.36%。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356.3万元。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从严控制接待人数和费用。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及淮北市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594.71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87.5万元,增长17.25%;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131.99万元。其中运行费333.3万元,下降23%,购置费增支186.36万元,上年无购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买平台统一用车以及部门新增执法执勤车辆,目前保留的公务用车使用按照省直有关要求,严格报批使用。保留车辆193辆。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决算数 | 预算数 | 为预算 |
合计 | 1047.03 | 1299.9 | 80.56%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3.72 | 35 | 10.63% |
2、公务接待费 | 448.6 | 804.9 | 55.73%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594.71 | 726.7 | 82%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33.3 | 566.7 | 58.81% |
(2)公务用车购置 | 261.41 | 160 | 163.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