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申请人陈某某不服淮北市石台镇人民政府作出的《依法履职情况答复书》(石信答字〔2026〕3号)提出行政复议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 9 时。
二、听证地点:淮北市杜集区司法局二楼西行政复议听证室(淮北市杜集区开渠中路与光明路交叉口路南100米)。
三、当事人:申请人陈某某,被申请人淮北市石台镇人民政府。
四、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旁听的人员请提前1日电话预约,同时提供本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有效信息。因场地限制,人数届满后将不接受申请,请予以理解。
听证期间须遵守会场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擅自拍照、录音、录像等。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春影、庄然,联系电话:3090130,邮箱:dujisifafzb@163.com)
淮北市杜集区司法局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