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律援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建立法律援助项目。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全年接收案件任务数370件。开展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庭审;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和当事人受援满意度评价。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3年法律援助区级年初预算30万元,全年实际执行数为30万元,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法律援助2023年安排接收案件任务数370件。开展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庭审;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和当事人受援满意度评价。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保障法律援助业务正常开展,费用支出及时,针对本单位2023年法律援助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法律援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严格按照淮北市财政局、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淮北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通过对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障业务的正常开支需求。执行绩效评价报告编报要求,对项目资金投入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由办公室承担对法律援助中心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并编制绩效报告;财务室对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初步审核,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绩效评价,编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得评价结论,评价等级: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经费支出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根据金额大小进行先审批后支出,金额超过2000元的需通过局长办公会研究才能支付。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目标设定依据充分、合理;项目建设符合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实现项目与过程管理有机结合。
(三)项目产出情况。
继续巩固、完善、发展以办案服务为中心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调动法律援助机构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拓展业务、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严格落实《淮北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和保障标准,确保经费保障水平适应办案工作需要。全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04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实现法律援助价值的最大化。
(四)项目效益情况。
来访来电耐心解答回复,法律援助案件应援尽援,无投诉上访、极端行为事件发生,获得了受援和来访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 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预算编制不够精确,预算编制绩效导向性有待加强。
2. 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具体明确,预算编制绩效导向性 有待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责任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使用过程中的合规性、问题解决反馈 的及时性等过程绩效的重视。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整改措施
1、细化预算工作,认真做好项目预算。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在日常项目预算管理中,进一步加强项目预算概念的宣传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七、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100分,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算规划的各项工作,履行了各项职责,达到了年初绩效目标所设立的主要目标。且已将在杜集区政务信息公开网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