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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08780X/202410-00002 信息分类: 本部门决算
内容分类: 民政、就业、医疗、社会保障、扶贫 发布日期: 2024-09-02
发布机构: 杜集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称: 杜集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含下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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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含下属单位)

来源:杜集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9-02 11:0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杜集区民政局202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杜集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杜集区民政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及XX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杜集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本级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级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级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各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上级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镇(办)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级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级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级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级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级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杜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杜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级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杜集区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杜集区民政2023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包括局本级预算仅包括局本级预算,无其他下属单位预算。

纳入杜集区民政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杜集区民政局本级

 

三、杜集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7702.92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7702.92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3.21万元,增长0.56%,主要原因: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及两残等项目提标,收入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702.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02.9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70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7.11万元,占41.12%;项目支出4535.81万元,占58.88%;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702.92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7702.92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21万元,增长0.56%,主要原因: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及两残等项目提标,收入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8.19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4.87 %。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17万元,增长0.33 %。主要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8.19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46.26 万元,占99.15%卫生健康(类)支出9.58 万元,占0.13%住房保障(类)支出52.35 万元,占0.72%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80.13 万元,支出决算为7308.1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11%。主要原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支持。其中:基本支出3116.62 万元,占42.65%;项目支出4191.57 万元,占57.35%。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005.59万元,支出决算为724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和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及两残等项目提标。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3.32 万元,支出决算为52.3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3)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4.73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主要是用于救助残疾人福利类救助资金、老年人福利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临时生活救助、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16.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6.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1.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94.73万元,本年支出394.7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4.7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项目的上级资金支持。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民政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财政拨款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3年度,杜集区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万元,比2022年相同,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杜集区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等。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3年度,杜集区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31日,杜集区民政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
、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2个项目,涉及资金639万元。该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的组织方式是由部门自主实施。从评价情况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资金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规范,社会效果显著。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杜集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生活无着人员救助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万元,执行数为119.29万元,完成预算的305.87%。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确保每个孤儿的基本生活、就学、就医等情况,保障孤儿享有生存权、受教育权和医疗保障权,使孤儿快乐生活,健康成长。救助资金相对缺乏,代养家庭经济负担加重。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孤儿权益保护的宣传力度。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执行数为2562.17万元,完成预算的427.02%。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低保对象享受到低保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生活得到改善,低保工作得到社会和广大贫困人群的认同。

 3)部门评价结果。《2023年度孤儿绩效评价报告》《2023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及部门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度杜集区民政局部门决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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