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咨询:“我看条例里说社会力量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非盈利机构在民政部门备案。请问同一家养老服务公司可以同时在上述两个部门注册、备案吗?如果同时注册和备案是否合法合规? ”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回应: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养老机构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区别在于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要求,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的利润。
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因此,一家养老机构不得同时在市场监管部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此外,无论在市场监管部门还是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后,均应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到民政部门办理养老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