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项目。
(1)项目概述。2023年我区约保障孤儿90人,需资金118.8万元。按照省市区比例配套要求,我区需配套资金39万元。
(2)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淮民社救[2019]2号关于印发《淮北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五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北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淮民事[2019]9号《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3)起止时间。2023年1-12月
(4)项目内容。对孤儿、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采取政府补助的方式增强儿童家庭养育能力,以最大限度地维系儿童原有家庭环境,保障其生存与发展权益。
(5)年度预算安排。保障孤儿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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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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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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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杜集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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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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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杜集区民政局 |
功能科目 |
儿童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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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3--2023 |
项目资金属性 |
一般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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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类 |
专项业务费 |
项目级次 |
打卡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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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杜集区社区服务指导中心 |
项目负责人 |
唐向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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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61-4017139 |
项目实施时限 |
2023年1-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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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职能概述 |
指导全区社区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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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2023年我区约保障孤儿90人,需资金118.8万元。按照省市区比例配套要求,我区需配套资金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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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依据类型 |
上级文件提出任务要求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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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依据 |
淮北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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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可行性必要性 |
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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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概述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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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为专项补助类资金,主要用于孤儿的基本生活救助。对社会散居孤儿进行监督和巡查工作;县(区)民政部门要适时对社会散居孤儿监护、养育、心理等情况要深入开展入户走访评估等工作。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实行动态管理,按月发放。 |
严格把关,强化审核,避免孤儿认定“错、疏、漏”等现象发生。我区积极开展孤儿认定工作,对镇办申报的新增孤儿进行入户调查,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及时将孤儿信息录入系统。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孤弃儿童大排查大走访专项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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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数量 |
约90人 |
约9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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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进度 |
全年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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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质量 |
确保应保尽保 |
确保应保尽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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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测算 |
按照每人每月1100元,总计需118.8万元 |
按照每人每月1100元,总计需118.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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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计效益 |
淮北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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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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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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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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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申报数(万元) |
总计 |
预算拨款安排 |
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
基金支出安排 |
上年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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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财政拨款安排 |
预算内政府非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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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39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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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淮北市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2023年我区每月约保障困难生活补贴1900人,需资金184万元。按照省市区比例配套要求,我区需配套资金46万元。
(2)立项依据。根据《关于印发《淮北市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淮民事〔2020〕3号)。
(3)起止时间。2023年1-12月
(4)项目内容。
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指具有淮北市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县(区)可将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
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指具有淮北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县区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③、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生活、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④、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
(5)年度预算安排。护理补贴345万元、生活补贴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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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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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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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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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两项残补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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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杜集区民政局 |
功能科目 |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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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3年1-12月 |
项目资金属性 |
一般公共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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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类 |
专项业务费 |
项目级次 |
本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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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杜集区社区服务指导中心 |
项目负责人 |
唐向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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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61-4017139 |
项目实施时限 |
2023年1-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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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职能概述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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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根据区政府要求,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民生工程。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照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残疾人数,一级、二级每人每年960元,人数约1500。三级、四级每人每年960元,人数约400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财政按6:4比例共同分担。然后市(区)财政再按6:4比例共同分担。2023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人数1878人,累计年终需发放资金约184万,我局应申请资金4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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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依据类型 |
上级文件提出任务要求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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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依据 |
《淮北市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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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可行性必要性 |
区民生办要求必须按时完成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发放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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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概述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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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残疾人实行两项补贴,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提升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号召力。残疾人补贴项目的实施,切实惠及了残疾人,有力推动了全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使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 |
对残疾人实行两项补贴,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提升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号召力。残疾人补贴项目的实施,切实惠及了残疾人,有力推动了全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使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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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数量 |
全区困难残疾人数1878人,重度残疾人 人数3548人。 |
全区困难残疾人数1878人,重度残疾人 人数354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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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进度 |
全年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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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质量 |
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
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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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测算 |
生活补贴全年预计1878人, 区配套资金46万;护理补贴 全年预计3548人 预计金额345万元。 |
生活补贴全年预计1878人, 区配套资金46万;护理补贴 全年预计3548人 预计金额3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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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计效益 |
社会效益 |
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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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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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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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申报数(万元) |
总计 |
预算拨款安排 |
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
基金支出安排 |
上年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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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财政拨款安排 |
预算内政府非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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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 |
391 |
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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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困人员供养经费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淮北市杜集区民政局为2023年度特困人员供养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项目实施单位,在上年末保障特困供养对象543人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对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分别按全护理、半护理两档发放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生活标准的10%;实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2023年我区特困人员约保障550人左右,区级配套预算743万元。
(2)立项依据。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21〕74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2〕77号)、《淮北市民政局 淮北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淮民社救〔2022〕9号)、《关于做好农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淮民社救〔2017〕14号)和《淮北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关于发放9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淮发改价调〔2020〕479号)。
(3)起止时间。2023年1-12月
(4)项目内容。目前我区共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543人,其中集中供养104人,分散供养439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月937元。目前特困供养对象照料护理补贴109人,分别按全护理690元/月、半护理414元/月两档发放护理补贴,标准分别达到生活标准的29%、20%发放。集中供养的生活补助资金由区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分散供养的按月将经费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及时发放到供养对象个人账户。
(5)年度预算安排。区级配套预算743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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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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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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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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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特困人员供养经费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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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杜集区民政局 |
功能科目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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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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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属性 |
一般公共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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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类 |
专项业务费 |
项目级次 |
本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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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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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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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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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时限 |
2023年1-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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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职能概述 |
指导全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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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以保障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为目标,完善特困供养制度,在上年末保障特困供养对象543人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对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分别按全护理、半护理两档发放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生活标准的10%;持续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实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机构管理运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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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依据类型 |
上级文件提出任务要求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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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依据 |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21〕74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2〕77号)、《淮北市民政局 淮北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淮民社救〔2022〕7号)、《关于做好农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淮民社救〔2017〕14号)和《淮北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关于发放9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淮发改价调〔2020〕4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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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可行性必要性 |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 60%;开展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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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概述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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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障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为目标,完善特困供养制度,在上年末保障特困供养对象543人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对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分别按全护理、半护理两档发放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生活标准的10%;持续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实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机构管理运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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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障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为目标,完善特困供养制度,在上年末保障特困供养对象543人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对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分别按全护理、半护理两档发放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生活标准的10%;持续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实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机构管理运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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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数量 |
543人 |
约55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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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进度 |
全年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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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质量 |
按月发放 |
按月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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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测算 |
按照目前的发放标准,年需发放资金743万元左右。 |
按照目前的发放标准,年需发放资金743万元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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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计效益 |
保障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在此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
保障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在此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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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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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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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申报数(万元) |
总计 |
预算拨款安排 |
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
基金支出安排 |
上年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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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财政拨款安排 |
预算内政府非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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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 |
743 |
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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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
(1)项目概述。2023年我区农村低保约保障3900人左右,约需保障资金2700万元,区级配套预算600万元
(2)立项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2014)649号,《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安徽省政府令268号,《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16)185号,《淮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淮民社救〔2017〕5号
(3)起止时间。2023年1-12月
(4)项目内容。持有我区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5)年度预算安排。区级配套预算60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农村居民家庭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困难家庭以及因残因病因学支出型贫困的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解决其基本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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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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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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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杜集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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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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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杜集区民政局 |
功能科目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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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3年1—12月 |
项目资金属性 |
一般公共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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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类 |
专项业务 |
项目级次 |
本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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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杜集区社会救助中心 |
项目负责人 |
孟庆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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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61-4017367 |
项目实施时限 |
2023年1-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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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职能概述 |
指导全区社会救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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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2023年我区农村低保工作按照应保尽保,动态管理,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原则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及时将符合条件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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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依据类型 |
上级文件提出任务要求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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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依据 |
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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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可行性必要性 |
市民政局要求农村低保必须按时完成农村救助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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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概述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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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于低保标准收入的困难家以及通过帮扶无法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及时纳入低保。解决他们生活困难。 |
完成保障任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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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数量 |
约3900人 |
约39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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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进度 |
全年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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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质量 |
按月发放 |
按月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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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测算 |
按照目前的人均补差水平,年需发放保障金2700万元左右。 |
按照目前的人均补差水平,年需发放保障金2700万元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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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计效益 |
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
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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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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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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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申报数(万元) |
总计 |
预算拨款安排 |
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
基金支出安排 |
上年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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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财政拨款安排 |
预算内政府非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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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
600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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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补助范围。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及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安徽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各类养老机构。(1)、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每张床位补助6000元。建设任务400张床位,需配套资金0万元。(2)、日常运营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其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和政府购买服务补助标准分别上浮50%、100%、200%以上。市区5:5配套需资金50万元。
社区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 补助范围。符合要求的县级居家养老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配餐、活动)中心。纳入养老机构管理的社区嵌入式中小型养老机构,按照养老机构相关扶持政策执行。县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3)、2023年预计建设居家养老三级服务中心3所,需配套一次性建设补贴资金12万元。(4)、对符合要求的三级养老服务中心补助标准为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每个运营补助15万元,街道(镇)养老服务中心补助6万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补助4万元。,实际运营中心总计18所,需配套资金91万元。
特困供养机构管理服务经费
(5)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经费按照淮北市最低工资标准预算人员工资和按实际入住特困人员数每人每年600元预算水、电、煤等费用,合计需60万元。(6)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全年需资金3万元。
特殊困难老年人长期医疗护理保险
(7)、对特困供养人员、80岁以上低保人员购买长期医疗护理保险,购买人数约1500人,保费每人每年200元,全年需资金30万元。
意外伤害综合责任险
(8)、低保五保及重点优抚对象总计人数约4000人,需配套意外伤害保险金16万元。
(2)立项依据。根据《淮北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淮北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申报方案》(淮民福〔2018〕2号)、《淮北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淮政办秘〔2018〕122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高龄津贴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19〕39号)、财民关于印发《杜集区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使用办法(试行)》(杜民政〔2019〕32号)。《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安徽省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细则》
(3)起止时间。2023年1-12月
(4)项目内容。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项目,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宜居、休闲、文体娱乐的活动场所,解决他们在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困难。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物质精神生活,有效增加社会养老服务床位,落实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补助政策发放,实现养老机构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提升社会办养老机构管理运营水平。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三中心建设任务,不断提升全区老年人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5)年度预算安排。社会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2022年12月,杜集区民办养老机构共有床位数1944张,约收住老人610人。按照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标准,其中自理老年人约340人,补助标准每人每月200元,需资金81.6万元。失能失智老年人约270人,每人每月300-600元,取中间值400元,需资金129万元。两项共计210万元,市、区按照5:5分担。区财政需配套养老机构运营补助资金: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每张床位补助6000元。建设任务400张床位,区财政需配套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0万元。社区养老服务站(三级中心)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2023年预计建设居家养老三级服务中心3所,需配套一次性建设补贴资金12万元、现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18所,需配套资金91万元。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经费预计入住人数144人,管理服务人员约18人,区财政需配套管理经费60万元。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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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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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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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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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经费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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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杜集区民政局 |
功能科目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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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3年1-12月 |
项目资金属性 |
一般公共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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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类 |
专项业务费 |
项目级次 |
本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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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杜集区民政局 |
项目负责人 |
冯卫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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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61-4017365 |
项目实施时限 |
2023年1-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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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职能概述 |
指导全区养老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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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按照实际入住特困对象10:1和失能人员3:1配备管理服务人员,执行淮北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每人每年600月配备水、电、煤等生活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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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依据类型 |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安徽省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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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依据 |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安徽省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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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可行性必要性 |
市民生办要求必须按时完成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经费补助资金发放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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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概述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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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项目,为广大特困老年人提供宜居、休闲、文体娱乐的活动场所,解决他们在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困难。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物质精神生活,有效增加养老服务床位利用率,落实特困供养机构管理经费政策发放,提升特困供养机构管理运营水平。 |
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项目,为广大特困老年人提供宜居、休闲、文体娱乐的活动场所,解决他们在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困难。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物质精神生活,有效增加养老服务床位利用率,落实特困供养机构管理经费政策发放,提升特困供养机构管理运营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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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数量 |
有效运营5所特困供养机构。 |
有效运营5所特困供养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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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进度 |
全年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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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质量 |
确保应发尽发 |
确保应发尽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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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测算 |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经费60万元 |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经费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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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计效益 |
社会效益 |
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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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非常满意 |
非常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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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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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申报数(万元) |
总计 |
预算拨款安排 |
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
基金支出安排 |
上年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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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财政拨款安排 |
预算内政府非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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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6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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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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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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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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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社会养老机构建设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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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杜集区民政局 |
功能科目 |
老年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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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3年1-12月 |
项目资金属性 |
一般公共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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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类 |
专项业务费 |
项目级次 |
本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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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杜集区民政局 |
项目负责人 |
冯卫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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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61-4017365 |
项目实施时限 |
2023年1-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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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职能概述 |
指导全区养老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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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每张床位补助6000元。建设任务400张床位、日常运营补贴的标准,按照其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为每人每月300元、400元、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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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依据类型 |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淮北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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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依据 |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淮北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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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可行性必要性 |
市民生办要求必须按时完成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日常运营补助资金发放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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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概述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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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项目,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宜居、休闲、文体娱乐的活动场所,解决他们在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困难。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物质精神生活,有效增加社会养老服务床位,落实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补助政策发放,提升社会办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运营水平。 |
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项目,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宜居、休闲、文体娱乐的活动场所,解决他们在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困难。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物质精神生活,有效增加社会养老服务床位,落实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补助政策发放,提升社会办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运营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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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数量 |
12所养老机构,约600人 |
12所养老机构,约6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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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进度 |
全年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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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质量 |
确保应发尽发 |
确保应发尽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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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测算 |
一次性建设补助0万元,日常运营补助50万元 |
一次性建设补助0万元,日常运营补助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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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计效益 |
社会效益 |
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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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非常满意 |
非常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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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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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申报数(万元) |
总计 |
预算拨款安排 |
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
基金支出安排 |
上年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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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财政拨款安排 |
预算内政府非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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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5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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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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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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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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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社区养老服务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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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杜集区民政局 |
功能科目 |
老年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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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2年1-12月 |
项目资金属性 |
一般公共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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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类 |
专项业务费 |
项目级次 |
本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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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杜集区民政局 |
项目负责人 |
冯卫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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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61-4017365 |
项目实施时限 |
2023年1-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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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职能概述 |
指导全区养老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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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符合要求的县级居家养老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配餐、活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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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依据类型 |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淮北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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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依据 |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淮北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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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可行性必要性 |
市民生办要求必须按时完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一次性建设补助、日常运营补助资金发放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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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概述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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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项目,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宜居、休闲、文体娱乐的活动场所,解决他们在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困难。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物质精神生活,有效增加社会养老服务床位,落实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补助政策发放,提升社会办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运营水平。 |
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项目,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宜居、休闲、文体娱乐的活动场所,解决他们在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困难。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物质精神生活,有效增加社会养老服务床位,落实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补助政策发放,提升社会办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运营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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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数量 |
建设5所,运营14所。 |
建设5所,运营14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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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进度 |
全年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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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质量 |
确保应发尽发 |
确保应发尽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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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测算 |
社区养老一次性建设补助12万,社区养老运营补助91万 |
社区养老一次性建设补助12万,社区养老运营补助9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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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计效益 |
社会效益 |
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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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非常满意 |
非常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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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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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申报数(万元) |
总计 |
预算拨款安排 |
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
基金支出安排 |
上年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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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财政拨款安排 |
预算内政府非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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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103 |
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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