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皖民务函〔2023〕241 号),自2024 年1 月1 日起,全省“两项补贴”基础标准由每人每月80 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6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