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之规定,杜集区民政局无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
第一章第三条: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非公募基金会)。
第一章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不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