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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08780X/202010-00035 信息分类: 残疾人福利
内容分类: 民政、就业、医疗、社会保障、扶贫 发布日期: 2024-02-20
发布机构: 杜集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2-20
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通知(皖民务函〔2020〕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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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通知(皖民务函〔2020〕214号)

来源:杜集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2-20 14:3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残联: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精神,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工作,规范流程,着力强化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规范化管理,助力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现就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补齐民生短板。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分工,严把时间节点,规范工作流程,着力推进精细化、精准化、规范化实施,做到应补尽补、精准施补、按月发放,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二、工作职责

    各级民政、残联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要建立工作协调对接机制,加大沟通协作力度,深化做好“联”字文章,共同落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残联组织是联系广大残疾人的重要纽带,是开展残疾人工作的重要环节。充分发挥好“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作用,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严把残疾等级关,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审核工作;加强动态监督管理,规范残疾人信息系统管理,及时做好对新增、注销、残疾人证调级等变更信息的更新,并将相关变更数据报送同级民政、扶贫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政策宣传。

    民政部门履行好主管部门职责,完善和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切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工作;严格补贴资格审定。负责对补贴对象低保、贫困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对经残联审核合格的补贴对象汇总花名册进行审定;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及时按月打卡发放,对申请补贴审定合格的残疾人,应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化动态监督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补贴对象死亡或迁出本省的、困难程度变化不再符合相应条件的,及时停发相应补贴,避免重领、冒领等现象发生加强信息化管理。规范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的管理使用,及时录入、更新,定期开展基础信息筛查、比对,保证数据信息真实、准确,确保纸质档案与系统信息相统一;及时做好信息统计工作。严把审核关,提升信息质量,确保数据精准性,并按规定时间完成报送任务;要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档案管理,做到一人一档,按照时间、类别造册归档;着力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多层次、广覆盖向广大群众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提高辖区群众对补贴政策的知晓率。

    三、工作流程

    依据《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申请人自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之日起在30日内审定办结,完成资金发放到位。

    (一)初审。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申请和初审。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对其身份、残疾等级、困难证明等材料进行核对,初审合格的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初审结果需在申请人所在地公示栏或村民小组、社区醒目位置公示7以上。无异议后报县级残联审核。初审、公示、报送时限应在10日内完成。对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应在3日内当面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二)审核。县级残联自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对该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进行审核,并及时对残联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动态调整。审核合格后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至同级民政部门审定。审核、报送时限应在10日内完成。对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三)审定。民政部门自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对该申请人基本信息、低保、贫困等情况,以及对经残联审核合格的补贴对象汇总花名册进行审定,同时将相关信息与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进行核对。审定合格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将相关统计数据汇总报市级民政部门。审定、数据报送时限应在10日内完成。对审定不符合条件的,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县级残联部门。

    (四)发放。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县(市、区)级财政部门将资金尽快按月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发放时间为每月的前10日。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级人民政府、民政、残联部门要高度重视,形成协作合力,做好各部门工作的无缝对接,扎实有效推进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确保做到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充分发挥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的重要作用。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全覆盖。各地要围绕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和便民服务工作。利用网站、微信、广播、宣传册等多种途径进行政策宣传,不断扩大残疾人福利政策的知晓率。让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惠及到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对象。

    三要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工作责任。要把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切实落实到行动上,明确专人管理,专人负责。严格执行领导签字制度,把好审核关。要全面清查惠残政策落实情况,做到应补尽补,资金发放内容公开、过程透明,覆盖对象和力度不打折扣。确保做到兜牢兜实贫困残疾人民生底线。

 

 

 

                           20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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