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并提出发展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二)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相关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三)组织编制一、二、三产业、现代物流等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编制固定资产投资年度指导性计划,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年度政府性投资规模、方向和安排意见;研究提出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建议。
(五)争取国家、省、市对资源型城市转型有关政策;协调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按规定负责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六)编制省、市重点项目“四督四保”投资计划;负责全区重点项目调度,提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协调重点建设项目有关问题。
(七)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研究和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负责审查、上报、备案或核准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建设项目;综合协调能源行业节能和综合利用,监测、分析能源产业的发展状况、运行情况和市场需求,负责能源预测预警。
(八)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工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行业、支柱产业中长期规划;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九)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有关生态建设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区社会事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研究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向,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一)负责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十二)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二、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
杜集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 3 名。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2 名。
下属单位:杜集区项目服务管理中心,隶属区发改委,股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名,设主任一名(股级)。
单位负责人:王东
办公地址:市开渠西路杜集区政府办公楼二楼东
邮编:235037
电话:0561-306368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邮箱:djqfg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