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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杜集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1-28 15:2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条例》及有关解释文件要求进行发布,2021年度共发布政府信息139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一是区发改委的机构设置、人事信息、工作职责和机构联系方式;二是区发改委行政审批项目的办事指南和办理批复情况;三是经济计划发展和改革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等,并根据工作情况和年度更替及时补充和更新;四是区发改委相关工作的建设或实施方案;五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委主要通过杜集区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以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为原则,将我委出台的政策文件解读作为重点,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及时关联。

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对企业和群众的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主动回应。

(2)依申请公开

根据实际情况,2021年度区发改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

(3)政府信息管理

做好政府网站栏目的维护和内容更新工作,确保上传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可靠性。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明确了重大建设项目领域8方面26类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对象和公开方式等,提供了开展重大项目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框架。

(5)监督保障

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区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对政务公开具体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有效开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的高位推动良性局面。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业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6)2021年度,区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各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多措并举,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

1.组织体系建设工作:区发改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

2.落实日常公开工作: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召开专题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新《条例》要求,全面公开本部门相关信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强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完整性、真实性,信息内容做到无错别字、错链等。按时更新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回应关切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及时依申请公开按规予以答复。

3.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发布工作:主要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发布的文件已发布的政策文件加以解读,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发布格式规范,文件和解读均能相互关联,解读稿体现实质性了内容。

4.重大决策信息预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促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5.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工作:按时公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报告内容完整,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数据)、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均在年报上体现。

6.疫情期间政务公开工作:在疫情期间,发改委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号召,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党员群众齐上阵,众志成城战疫情。在全力以赴、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发改委主动履职尽责,及时发布信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配合多部门做好医用应急物资价格稳定,加快企业复工复产进程等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务公开办的关心和指导下,工作有序推进,成绩明显,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人员频繁变动。三是各科室配合工作仍需加强。

新的一年里,我委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提升政策解读回应水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常态化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内容发布。进一步加大新《条例》贯彻落实,将学习新条例作为逢会必修科目,重点条目重点解读,逢会必学,反复强调,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做到心中有条例、案上有目录、考核有细则。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本单位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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