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淮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绿色建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6-09-01 15:02来源: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   背景色:       

淮杜环行〔2026〕14号

关于安徽淮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绿色建材技术

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淮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绿色建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北市杜集石台镇子张路安徽淮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利用现有空地及生产车间进行改、扩建。本次改扩建利用现有工程料仓厂房内砂仓和骨料仓等场地进行改造,新增一套破碎系统(含分选系统),利用现有搅拌系统、喷淋、洒水、车辆冲洗等设备设施,生产人工生态土和煤矸石水泥稳定集料。项目建成后,年新增30万吨人工生态土和10万吨煤矸石水泥稳定集料。本次改扩建后,全厂可形成年产30万m³商品混凝土,30万吨人工生态土和10万吨煤矸石水泥稳定集料。本项目已经淮北市杜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代码:2512-340602-07-05-744465。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92%。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石台镇总体规划。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八十二条“本法所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一百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规定,你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安徽碧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三、本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我局在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按报告表中位置、内容、规模、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可行。

四、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制定严格的施工环境保护方案。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规范各类施工设施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工地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置。施工期场地颗粒物排放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本项目煤矸石破碎、筛分废气分别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煤矸石破碎、分选、干选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1标准。

(2)无组织废气。项目无组织废气通过提高车间的密封性能,严格控制系统的负压指标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原料库及发酵车间封闭、地面硬化配套推拉门,配备喷雾抑尘装置;采用皮带运输机及封闭廊道,物料输送设备的机头溜槽上加设盖罩、进料端加胶皮挡帘,各落料点及转载点均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道路硬化,定期清扫、洒水,运输车辆用苫布密闭苫盖。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减少移动源大气污染。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水防治措施。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搅拌用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委托淮北市乐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项目产生的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本项目优选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5、固体废物做到分质、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本项目产生的沉渣定期收集、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废包装袋、废布袋等统一收集后由专门的物资回收公司回收;除尘器收集粉尘、地面清扫粉尘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回用于生产线;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废含油手套等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强化厂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表》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做好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污水管线、危废暂存间、应急事故池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7、加强日常风险防范工作,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8、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

9、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烟粉尘1.2吨/年。全厂废气排放总量应当符合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及淮北市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10、采纳《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五、建设单位须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竣工日期、调试的起止日期及验收报告,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你公司应当在项目建成后,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且须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放污染物。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请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淮北市杜集区石台镇政府做好本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管工作。

2026年9月1日

抄: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淮北市杜集区石台镇政府。

淮杜环行〔2026〕14号关于安徽淮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绿色建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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