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盛磁磁业有限公司《年产两万吨磁性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盛磁磁业有限公司《年产两万吨磁性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行政许可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日起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行政许可窗口申请听证或书面反馈意见。
联系地址:淮北市杜集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三楼
电 话:3090317
项目名称:年产两万吨磁性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安徽盛磁磁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杨河路西侧高岳农业产业园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西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淮北市杜集区段园镇大庄村风井,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3亩,总建筑面积约9428平方米,建设1栋厂房及1栋办公楼,厂房设置捏合区、生产区、原料区、成品区。购置捏合机、破碎机、挤出机等设备,配备出片机、挤出机、分条机、收卷机等设备,建设2条压延线,18条挤出线,主要进行压片、分切、充磁、挤出、收卷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两万吨磁性新材料的产能。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只针对磁性材料相关工艺,PVC挤出生产线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项目已经杜集区发展改革委备案(杜发改备〔2025〕49号),项目代码:2507-340602-04-01-726153。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环保投资13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制定严格的施工环境保护方案。规范各类施工设施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工地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置。施工期场地颗粒物执行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限值。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气防治措施。
有组织废气:本项目配料、捏合、破碎工艺产生的粉尘采用车间局部封闭+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限值。
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无组织废气通过提高设备的密封性能,严格控制系统的负压指标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减少移动源大气污染。
2、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段园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两姜河。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段园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污水处理厂接管协议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吸声、减振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边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周围声环境不会因本项目而明显改变。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及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环氧大豆油桶由厂家定期回收;废包装袋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