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燃迅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火电厂智能燃烧稳燃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2025-08-21 14:58来源: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火电厂智能燃烧稳燃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部门:淮北市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电    话:0561-3090317

地  址:淮北市杜集区政府对面区信访接待中心三楼

项目名称:火电厂智能燃烧稳燃设备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安徽燃迅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淮北杜集经济开发区238省道西、山河大道南

建设内容:安徽燃迅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32000万元,在安徽省淮北杜集经济开发区238省道西、山河大道南建设火电厂智能燃烧稳燃设备建设项目。项目规划占地面积85.63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栋生产厂房,购置等离子切割机、激光切割机、液压板料折弯机、液压闸式剪板机、卷板机、焊接机、数控车床、钻床、铣床、焊接机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产100套虾米曲线防堵清堵一体化煤斗设备、50套仓外仓多路分仓设备、1000套仓壁振打气锤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喷漆废气经喷漆房密闭收集引至一套“过滤干燥棉+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焊接烟尘:焊接工位固定,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切割粉尘:经切割机自带集气罩收集后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引至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运营期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 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排放限值。

2、废水

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预处理后一同汇入厂区总排口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淮北市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河。项目废水总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执行淮北市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等离子切割机、激光切割机、液压板料折弯机、数控车床、钻床、铣床、空压机、线切割机床等生产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减振基座,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的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周围声环境不会因本项目而明显改变。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漆桶、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危险废物收集在危废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品、边角料等,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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