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一、办理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二、承办机构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科。
三、服务对象
法人。
四、申请条件
1.严重影响居住采光、居住安全的;
2.对公共设施运行安全构成威胁的;
3.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的;
4.因树木生长抚育需要的;
5.工程施工,需提供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平面图和规划许可证。
五、申报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表;2.申请报告。
六、服务流程
1.受理:申请人进入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http://hb.ahzwfw.gov.cn/)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向淮北市梧桐中路19号科创中心1号楼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类综合窗口报送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交换到承办人核查,对材料技术性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取回退件,申请人可整改后重新申请;
3.决定:分管委领导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4.办结:窗口人员进行办结,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出具行政许可通知书。
七、办理地点
淮北政务服务大厅淮北市住建局窗口。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九、承诺办结期限
1个工作日。
十、咨询电话
淮北市住建局行政许可科
电话:0561—3111004。
十一、收费标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