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案件(7.15)

2025-07-15 19:38作者:杜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杜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57月化妆品行政处罚案件

    杜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处罚对象

案件

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机关

处罚时间

处罚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淮北市杜集区汉悦商务酒店

淮北市杜集区汉悦商务酒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3月5日从临沂市兰山区焕新酒店用品经营店购进“HAOTO”白茶沐浴露25瓶(标注生产商:扬州市雅士美日化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年9月6日,保质期三年)、“HAOTO”白茶洗发露25瓶(标注生产商:扬州市雅士美日化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年8月31日,保质期三年),一共50瓶。至执法人员检查当日,上述化妆品剩余24瓶已超过保质期限,有2瓶白茶沐浴露、2瓶白茶洗发露在当事人酒店客房内提供给顾客使用,10瓶白茶沐浴露、10瓶白茶洗发露在当事人酒店布草间内存放。上述化妆品进价均为15元/瓶,涉案化妆品货值金额认定为360元(24x15)。

 1.罚款1000元;2.没收涉案化妆品“HAOTO”白茶沐浴露12瓶、“HAOTO”白茶洗发露12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

杜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715

 

杜市监处罚〔2025〕85号

主动履行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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