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北市高岳街道办事处淮北市新濉河流域岱河(杜集段)水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淮杜环行〔2025〕14号
关于《淮北市高岳街道办事处淮北市新濉河流域
岱河(杜集段)水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淮北市高岳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送的《淮北市新濉河流域岱河(杜集段)水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本项目位于淮北市杜集区境内,北起瓦子口闸东侧,南至圣心大道南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岱河及其支河共计14条河道实施生态缓冲带43.86万m2(生态氧化塘清淤量为3.96万m3);生态湿地(2处)8900m2(生态湿地工程清淤量为7031m3);建设水下森林面积6.88万m2(水下森林工程清淤量为3.67万m3)。本项目不新增永久占地,临时占地主要是弃土占地,临时堆土占地,施工布置占地。本项目已经杜集区发改委许可(杜发改许可〔2023〕89号),项目代码:2308-340602-04-05-645627。项目总投资9876.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94.4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89.04%。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杜集区总体规划。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规定,你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安徽应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三、本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反对意见。原则同意《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四、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风力5级以上的天气,不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道路定期洒水,控制车速;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禁止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减轻道路扬尘影响。
2、强化水环境保护及生态影响控制。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疏浚工程安排在枯水期进行,减轻水体扰动;抛泥区外围设置沉淀池,余水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结束后对抛泥区进行生态恢复;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机械冲洗和砂石料场洒水抑尘,不外排。
3、强化噪声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地布局、运输路线,临近居民区的工段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优先采用低噪设备,控制车辆运输车速和鸣笛;施工前在部分敏感点处设置移动式声屏障,减轻噪声影响。运行期优先采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
4、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淤泥干化后运至政府指定存放点;弃土及时回填以及就近培堤加厚,不得长期堆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6、加强区域生态保护。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和施工方案,有效减少工程占地面积和扰动范围,减缓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边界,不得违法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敏感区;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避让或移栽,加强施工人员教育与管理,施工期避让鸟类迁徒和越冬季节;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表土分层剥离、存放、回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垦复绿。
6、采纳《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五、建设单位须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竣工日期、调试的起止日期及验收报告,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请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高岳街道办事处做好本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管工作。
2025年5月16日
抄: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岳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