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合众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矿用及民用双抗防腐保温安全环保节能管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淮杜环行〔2025〕16号
关于《安徽合众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矿用及民用双抗防腐保温安全环保节能管材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合众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年产10万吨矿用及民用双抗防腐保温安全环保节能管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本项目为新建,位于安徽淮北杜集经济开发区紫昱路与腾飞路交叉口,租赁淮北阳光管业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总占地面积48742.79㎡。建设PE管生产线4条(位于4号车间)、PVC管生产线3条(位于3号车间)、双抗涂塑复合管生产线1条(位于2号车间)、双抗聚乙烯外套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保温管生产线1条(位于4号车间),配套建设主体工程、环保工程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万吨矿用及民用双抗防腐保温安全环保节能管材(其中,PE管2.5万吨、PVC管2.5万吨、双抗涂塑复合管2.5万吨、双抗聚乙烯外套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保温管2.5万吨)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经杜集经济开发区备案(杜经开改备〔2025〕7号),项目代码:2503-340602-04-01-600296。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23%。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杜集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规定,你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安徽西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三、本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我局在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按报告表中位置、内容、规模、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可行。
四、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内经常洒水抑尘,减少施工过程及物料运输引起的扬尘;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置。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本项目硫化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聚氯乙烯挤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聚乙烯挤塑废气、发泡废气、固化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催化燃烧”处理达标后,与聚氯乙烯挤塑废气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切割废气、焊接废气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抛丸废气采用“设备自带集尘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喷塑废气采用滤筒回收装置处理达标后,抛丸废气与喷塑废气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调漆、喷漆与晾干工序采用密闭喷漆房,喷漆废气采用“水喷淋+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达标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1#排气筒(DA001)硫化排放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的橡胶制品工业中的相关限值,二甲苯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的橡胶制品工业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中的相关限值,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关限值。本项目2#排气筒(DA002)聚乙烯挤塑、发泡、固化、聚氯乙烯挤塑排放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的塑料制品工业中的相关限值,氯化氢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相关限值,氯乙烯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的相关限值。本项目3#排气筒(DA003)切割、焊接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相关限值。本项目4#排气筒(DA004)抛丸、喷塑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相关限值。本项目5#排气筒(DA005)喷漆废气排放的VOCs、二甲苯、苯系物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的涉及表面涂装的工业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限值;天然气燃烧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 号)相关排放限值要求(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
(2)无组织废气:通过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并设置软帘加强废气有组织收集效率,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水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配套雨水排水管网、污水排水管网。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龙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龙湖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河。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本项目隔声、消声、设备定期保养、基础减振等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5、固体废物做到分质、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焊丝、焊渣、除尘器粉尘、废布袋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催化剂、喷淋废水、废润滑油桶/废稀释剂桶/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化、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强化厂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表》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做好危废暂存间、喷漆房、漆料间、化粪池、隔油池、事故池、污水管线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7、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环境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8、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
9、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烟尘(颗粒物)1.87t/a;VOCs5.671t/a;二氧化硫0.006t/a;氮氧化物0.060t/a。全厂废气排放总量应当符合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及淮北市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10、采纳《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五、建设单位须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竣工日期、调试的起止日期及验收报告,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你公司应当在项目建成后,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且须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放污染物。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请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杜集经济开发区做好本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管工作。
2025年5月22日
抄: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杜集经济开发区。
淮杜环行〔2025〕16号关于安徽合众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矿用及民用双抗防腐保温安全环保节能管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