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鼎固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徽鼎固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部门:淮北市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61-3090317
地 址:淮北市杜集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三楼
项目名称:工程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安徽鼎固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段园镇迎宾大道西侧万茂淮海产业园31栋、28栋03户
编制单位:安徽博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购置万茂产业园的标准化厂房,占地面积4813平方米,购置冲压压力机、感应透热电炉、圆钢切断机、数控车床、普通车床等加工设备,建设2条生产线;配套建设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00吨钢结构网架零部件、工程机械零部件和8000吨的钢结构网架杆件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经杜集区发改委备案(杜发改备〔2025〕15号),项目代码:2502-340602-04-01-110353。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
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对策措施:
1、 废水
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段园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段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段园镇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12)表4中三级标准,交叉因子从严执行。
2、废气
(1)有组织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切割粉尘采用侧吸罩+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粉尘收集系统+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晾干工序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喷漆、晾干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3)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切割、抛丸、喷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项目喷漆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 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1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本项目焊接工位产生的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进行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 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4的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墙体隔声、减振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钢丸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化、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