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鼎固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5-04-28 16:04来源: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杜环行〔2025〕10号

关于《安徽鼎固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鼎固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工程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本项目为新建,位于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段园镇迎宾大道西侧万茂淮海产业园31栋、28栋03户,购置万茂产业园的标准化厂房,占地面积4813平方米,购置冲压压力机、感应透热电炉、圆钢切断机、数控车床、普通车床等加工设备,建设2条生产线;配套建设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00吨钢结构网架零部件、工程机械零部件和8000吨的钢结构网架杆件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经杜集区发改委备案(杜发改备〔2025〕15号),项目代码:2502-340602-04-01-110353。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段园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和主导产业规划。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规定,你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安徽博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三、本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我局在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按报告表中位置、内容、规模、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可行。

四、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制定严格的施工环境保护方案。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内经常洒水抑尘,减少施工过程及物料运输引起的扬尘;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置。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切割粉尘采用侧吸罩+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粉尘收集系统+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晾干工序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喷漆、晾干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3)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切割、抛丸、喷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项目喷漆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 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1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本项目焊接工位产生的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进行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 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4的限值要求。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水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段园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段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段园镇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12)表4中三级标准,交叉因子从严执行。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墙体隔声、减振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5、固体废物做到分质、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钢丸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化、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强化厂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表》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做做好危废暂存间、喷漆房、化学品临时仓库、事故池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7、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环境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8、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

9、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烟尘(颗粒物)0.29t/a;VOCs0.13t/a。全厂废气排放总量应当符合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及淮北市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10、采纳《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五、建设单位须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竣工日期、调试的起止日期及验收报告,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应当在项目建成后,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且须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放污染物。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请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段园镇政府做好本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管工作。

2025年4月28日

抄: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段园镇政府。

淮杜环行〔2025〕10号关于安徽鼎固机工程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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