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淮北市杜集区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5-04-07 08:00来源:杜集区教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中心学校、区直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5】18号)《关于做好淮北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淮教【2025】2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工作(以下简称“实验操作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成立淮北市杜集区2025年初中学业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考试期间,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到考点巡考,全过程监督考点考务工作,确保实验操作考试顺利实施。

二、考试对象

凡符合《2025年淮北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提示》要求的八年级和九年级考生,均可参加实验操作考试。

三、考试科目

2025年全市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统一评判标准、统一结果运用。八年级考试科目为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九年级考试科目为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每学科考试试题2题,每学科分值10分。考生按考试学科每科随机抽取1题参加考试,实验考试成绩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总分。

四、考点设置

杜集区考点设置在杜集区第一实验学校,具体考务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杜集区所属学校考生(含辖区民办初中)在考点参加实验操作考试。

五、考试及时间

九年级考生考试时间为 5月9日-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八年级考生考试时间为  5月11日-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评分员、监考员的选调及培训要求

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要求,区教育局认真选调身心健康、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纪律意识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优秀物理、化学及生物学教师及实验员担任评分员和监考员。评分员、监考员由区教育局统一抽调、统一调配、统一编排。每场每位评分员只对2名考生进行评分,所评学科应与评分员从事的学科相符合,不得混岗。考试前,区教育局召开培训会并组织专家对考点的评分员、监考员进行集中培训,确保各评分员熟练掌握评分细则,统一评分标准。培训结束后对评分员进行测试,培训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更换。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学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密切配合,确保实验操作考试工作顺利实施。考试工作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要求,制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管理考试用危险化学品,并制定考试用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预案,减少考生聚集。考试期间考点学校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无证者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轮次内参加考试,中途离场不得续考。对考试中违纪、违规者,视情节轻重,按照中考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加强考务管理。各学校要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书记、校长要亲自指挥,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教育,认真做好交通、考务、安全等后勤保障工作,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考生参加考试前须统一到就读学校集合,学校统一租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点对点从学校到考点接送,学校专门安排责任心强的领队对参加考试的学生进行安全管理。为确保饮食卫生及人身安全,考试期间,考生原则上不得在外食宿。

(三)规范免考操作程序。因残疾丧失实验操作能力,或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须提交学校相关证明,学校初审后,学校统一把学生申请证明及相关资料报区教育局信息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予以免考。具体申请、审核、批准程序以及免试考生成绩按照免考规定统一执行(附件1、2)。

(四)考点工作要求。各考点要做好实验操作考试仪器设备、药品及耗材的保障工作,配备实验室安全保护用品。成立考务、保卫、后勤、医疗等小组,对考务、监考等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考生实行“一人一桌”,独立操作。监考教师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考务人员要及时做好考生成绩登记、汇总、归档等工作。考点悬挂印有“2025年淮北市(县区)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xx考点”的横幅,在醒目处放置公示板,张贴学校《中考应急处置预案》、《考生须知》、《考试流程示意图》等。设置领队和考生休息室和茶水供应处。

附件:

1.关于对残疾、伤病考生的赋分准则

2.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免考(缓考)申请书

                                                                  淮北市杜集区教育局

                                                                      2025年4月7日


附件1

关于对残疾、伤病考生的赋分准则

按照实验操作考试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对残疾伤病考生的赋分准则:

一、残疾考生,提供相应残疾证书,可申请免于实验操作考试,经核实批准后分数按每科10分赋分;

二、因意外受伤、发热、生病等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凭医院证明及并填写免考(缓考)申请书,申请免缓考,免考分值按每科8分赋分。缓考的考生按实际得分计算,缓考时间另行通知。

三、凡申请免考、缓考的考生均需填报申请表,申请表上要详细注明原因,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及证明书,残疾考生需提供残疾证书,经家长和班主任签字、学校核查、在校内公示等程序确定无误后,请携带相关申请免缓考资料及申请表,学校汇总后统一报同级教育局审核办理。

联 系 人: 区教育局信息中心:李红光

咨询电话: 5266982

四、其他原因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不予赋分。


附件2

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免考

(缓考)申请书

姓名

年级

班级

出生

年月

性别

准考

证号

原因

(附残疾证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材料)

家长

签名

班主任

签 名

(盖  章)

年  月  日

学校

公示

情况

市(县区)教育局

审核

意见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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