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4.18)
处罚对象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机关 |
处罚时间 |
处罚文书文号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淮北市杜集区面疙瘩土菜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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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杜集区面疙瘩土菜馆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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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当事人从华学干货店购进上述涉案顶好芝麻酱(风味调和酱)2瓶、可益牌青花椒油1瓶、添之彩复配着色剂(橙黄色)1瓶,由于购进时间较长,票据已经遗失,进货价格无法查实。涉案顶好芝麻酱(风味调和酱)和可益牌青花椒油购进后一直摆放在凉菜间的货架上没有开封使用,涉案添之彩复配着色剂(橙黄色)用于炸鱼勾芡用,超过保质期后使用一次,炸鱼10条,销售价为38元/条,货值金额认定为380元,违法所得认定为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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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罚款人民币1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380元; 3.没收涉案超过保质期的顶好芝麻酱(风味调和酱)2瓶、可益牌青花椒油1瓶、添之彩复配着色剂(橙黄色)食品添加剂1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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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杜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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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市监高处罚〔2025〕11号 |
主动履行,15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