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飞航科技有限公司铁路混凝土箱型梁预埋件加工及其PCA防腐技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淮北飞航科技有限公司铁路混凝土箱型梁预埋件加工及其PCA防腐技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部门:淮北市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61-3090317
地 址:淮北市杜集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三楼
项目名称:铁路混凝土箱型梁预埋件加工及其PCA防腐技术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淮北飞航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淮北市杜集区石台镇育才路东侧乡村振兴产业园
编制单位:安徽博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安徽应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面积约9200m2,租赁现有标准化厂房,购置多元素粉未配料装置、等离子弧切料机、双钩升降式抛丸机、振打式布袋除尘机、液压摆式剪板机、液压机、数控车床、半自动CO2弧焊机、光纤激光切割机、钻床、铣床、四方燃气渗锌炉、悬链水洗钝化封闭线等设备,布置1条铁路混凝土箱型梁预埋件生产线,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500吨铁路混凝土箱型梁预埋件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经杜集区发改委备案(杜发改备〔2024〕44号),项目代码:2406-340602-04-01-777169。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5%。
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对策措施:
1、 废水
。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淮北龙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淮北龙湖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淮北市龙湖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12)表4中三级标准,交叉因子从严执行。
2、废气
(1)有组织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源主要有:渗锌废气、喷漆废气、封闭废气、抛丸粉尘。
燃气渗锌炉配套低氮燃烧器,渗锌废气在密闭设备中通过引风管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喷漆废气在干式喷漆室经全封闭微负压收集,封闭废气经配套低氮燃烧器通过引风管负压收集后,与喷漆废气共用一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产生的抛丸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抛丸机自带振打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7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喷漆及钝化封闭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 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1限值要求;渗锌及钝化封闭工序产生的SO2、NOx、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相关要求(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和焊接烟尘。焊接工位产生的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进行无组织排放;切割下料产生的切割粉尘通过设备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需同时满足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 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4的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墙体隔声、减振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铁屑、废边角料、废钢丸、废渗锌剂、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清洗沉淀物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乳化切削液、废油桶、废水性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化、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