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在土地征收中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哪些人能获得补偿安置,比如农民工等进城务工人员能否享受征地补偿安置?《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是被征地农民获得征地安置补偿的重要依据和前提。在实践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婚姻、进城务工等原因离开集体经济组织,能否享受征地补偿安置各地规定也不尽一致。《办法》充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征地补偿安置的权利,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务工、经商、服役、就学等原因暂时离开集体经济组织,不影响其享有征地补偿安置的权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妇女成员不因丧偶、离婚而影响其享有征地补偿安置的权利;因结婚、生育、抚养收养和政策性移民等原因加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享有征地补偿安置的权利。《办法》通过对可以享受征地补偿安置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同情形的规定,既是让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工等吃颗定心丸,也是让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心无旁骛地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贡献。